是可忍孰不可忍 是可忍孰不可忍的解释
细品《论语》——八佾(3.1 是可忍孰不可忍)
原 文
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译文
孔子评论季氏(鲁国大夫,很有权势):“八列舞者在自己的家中表演,这样的事都能忍,还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忍的呢!”
解 读
这一章里,孔子对季氏僭越礼法的行为表示异常愤怒,表达了孔子对周礼的高度维护,和对破坏礼法的行为的不能容忍。
“八佾舞于庭”,“佾”,音同“亿”,古代舞蹈时排列的行,一行称为一“佾”(通常为八人,也有说每佾人数和其佾数相同的),按照周礼规定,天子(周王)享用“八佾”,诸侯为“六佾”,士为二佾。而季孙氏身为鲁国大夫,按礼法只能享用二佾,而他却使用了天子才能享用的八佾,这是严重的僭越行为,是对周礼的极大破坏,所以引起了孔子的极端愤怒:
“是可忍,孰不可忍也”!这也能忍,还有什么不能忍的呢?孔子这句愤怒的话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成语“是可忍孰不可忍”,成为人们用语言表达愤怒情绪的最高形式。我们可以从文字中感受到老夫子对季氏僭越行为的愤怒。为什么对这么一个今天看来只不过是观赏舞蹈的娱乐行为这么不可容忍呢?原来,在孔子所处的时代,周礼就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本原则规范。这是一套以与周王室血统远近关系来确定社会地位的宗法制度。天子为大宗,天子的近亲(兄弟、姻亲等)封为诸侯,为小宗(也有部分功臣如姜子牙等被封为诸侯),无论天子还是诸侯都是嫡长子世袭制。他们的其他子嗣的身份会按照血缘关系逐代递减,到五代以后就成为庶人(普通百姓)。从天子到庶人在社会地位、礼仪、待遇、日常用品祭祀等方面都做了等级分明的规定,不能稍有僭越,否则就会受到法律惩处。我们可以看到,这一套制度并不公平,但只要大宗始终掌握着最大资源,就可以保持最大权威,可以有效维持社会整体结构的基本稳定。
但到了孔子所处的春秋末期,周王室早已衰落不堪,周天子的权威早已不受尊重,无法对诸侯士大夫形成制约,“礼乐征伐”这些象征天子最高权威的大事都“自诸侯出”,一些诸侯国里也出现了公室衰弱,大夫擅权的情况,如晋国有六卿专权,齐国有田氏专权,鲁国有“三桓”专权,这些新兴贵族时时有插手诸侯公室继承权、欺凌公室的情况。甚至有的诸侯国还出现了“陪臣执国命”也就是大夫的家臣执掌诸侯国大权的情况,如鲁国就有季氏家臣阳虎短时间主宰鲁国命运的情况。在这样的背景下,诸侯士大夫僭越行为比比皆是,礼法统治已经名存实亡了。鲁国大夫季孙氏擅自使用天子礼节,就是当时破坏礼法的一个现象,只不过这个明目张胆的做法撕掉了礼法尊严最后的一块遮羞布,不但没有把鲁国国君当回事,甚至也没有把当时的天下共主周天子当回事,所以让孔子十分愤怒。
这一章从政治思想上来说是消极的,只不过是孔子对维护腐朽的周礼统治的一次徒劳的抗争而已。但在文学上给我们留下了一个“是可忍,孰不可忍”的成语,成为后世人们对不能容忍的不义行为、不法行为或不道德行为时常用的一句话,用来激发人们的斗争反抗精神。这既是古汉语的魅力,又体现了孔子思想的文化价值。从思想方法上看,孔子对于重大原则问题(如周礼)的重视和维护也有一定启发意义。原则不可退让,底线不容挑战。对于维护原则、底线一要重视,二要敏感,必须清晰明了、防微杜渐,否则一旦形成“破窗效应”就晚了。需要指出的是,孔子讲“是可忍孰不可忍”是特指重大原则问题,面对大是大非问题,我们要敢于斗争、勇于维护正义,但切不能把“是可忍孰不可忍”泛化,变得冲动易怒,那是会付出代价的,也不是一个成熟理智的人所该做的。
作者简介: 解建勋,七零后,陕西渭南合阳人。喜欢唐诗宋词,有多篇作品在《解放军文艺》、《火箭兵报》、《小小说》、《西河文艺》等刊物发表。经作者授权,刊载老解细品《论语》学习心得,愿共勉!